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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4年3月29日  共浏览1224 次     【字体:  】 


3月28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周军家,党组成员刘俊出席会议,副主任谢存道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建,县政府副县长吴斌,县政协副主席朱葆荣,县法院院长陈国俊,县检察院、县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我县产生的部分扬州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陈金荣强调,要深入学习把握。准确领会会议的重大政治成果、重大理论成果、重大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追根溯源中厘清脉络,在融会贯通中把握要义。要谋划贯彻措施。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总体要求,找准人大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持续开展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权。要提升工作质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真正解决到位。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活动,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陈金荣强调,要认识出台《决定》的意义。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决定,是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准确把握《决定》的内容。决定坚持政治导向、法治导向、时代导向和实践导向,既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又注重联系实际,要认真研读《决定》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按要求严格落实到位。要形成贯彻《决定》的合力。站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积极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良好条件。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浓厚氛围。

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陈金荣强调,要增进共识责任。提高站位,深入学习,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实现共赢共享。要三导向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开展美丽宝应全面行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更好地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从严从实、从快从细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要依法监督务求实效。认真汇总梳理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形成具体靠实的问题清单,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会议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莫元花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专题讲座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建受县长胡晓峰委托,就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人事任免事项作提名


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国俊,就县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提名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甜受检察长茆小松委托,就县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提名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戴维军,《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县政府副县长吴斌,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杜晓鸣,宣读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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