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常委会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3年5月30日  共浏览9948 次     【字体:  】 


5月3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姜海峰、谢存道,党组成员刘俊出席会议,副主任吴建志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邹恺,县政协副主席曹惊雷、县法院院长陈国俊、县检察院检察长茆小松及县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草案)》《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在我县产生的部分扬州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议意见,关于强化税源培植、推进产业强县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陈金荣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政治机关属性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上级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宝应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要突出重点。围绕“五大工程”明要求、见行动。开展“牢记嘱托学习工程”,深入系统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总要求、总目标、总蓝图和重大任务。开展“对标蓝图建功工程”,围绕“强富美高”新宝应,人大党组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有所作为。开展“主体作用提升工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尤其要落实好人大代表“献一策、办一事、进一村、帮一户”活动。开展“民情民智集聚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问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问特殊问题、问治理良方。开展“依法履职创新工程”,通过守正创新,提高宝应人大及其常委会高质量履职的水平、辨识度。三要统筹推进。各级代表要统筹,全县五级人大代表都要积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不同时段要统筹,学习实践活动贯穿本届人大履职任期,既要考虑今年的任务,也要谋划今后几年如何推进。今年工作要统筹,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年人大及其常委会明确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四要压实责任。加强领导,县人大常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镇人大主席团要抓好组织统筹。明确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要明确任务分解表的落实措施。常委会带头,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活动,做好表率。督查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会同镇人大主席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陈金荣强调,建立和实施国有企业资产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管好人民共同财富的有力举措。一要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做实县国资办,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强化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引入市场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配好专业队伍,撑起“四梁八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针对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紧跟形势要求,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架构。二要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质态。通过盘实国有资产家底、分类解决问题资产、注入新的优质资产、加快债权清收等方式,解决现有国有企业资产规模不大、质态不优等问题。三要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形成有效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培植企业竞争力,放大优势;增加经营性资产收益,提升效益;积极压降债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四要强化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严格制度执行,以制度有效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控股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等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企业运行要依法依规;建立追究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陈金荣强调,一要强化决定的宣传。开展全面宣传,提高宣传的到位率、知晓率,针对不同的对象,突出宣传的重点,入心入脑宣传。二要强化文明习惯的养成。通过教育引导、依法管理、严格执法、正反典型等多种举措,促进文明素养的提升、文明习惯的养成。三要强化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的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局面改观。四要强化系统联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部门、镇区、社区(村)之间要统筹协调、合力共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传达学习《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邹恺作关于《关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执行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杨猛受县政府委托,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县住建局局长秦玉华受县政府委托,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县民政局局长许凌作履职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胡文忠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草案)》作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主任万丽莉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草案)》作说明


扬州市九届人大代表、宝应县农业干部学校副校长李峰作履职情况报告


扬州市九届人大代表、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范芳萍作履职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孙芸霞宣读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夏兴丹宣读关于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王桂元宣读关于《关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编辑录入:byrd

    上一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下一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 县人大召开代表建议联合办理 [273806]
 · 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办联合 [248363]
 · 县人大调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192214]
 · 发挥“专”的优势 体现“ [173336]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苏ICP备19049932号-1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     邮编:225800
电话:0514-88282685    邮箱: byrdbgs@126.com
页面执行时间:156.250毫秒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