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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4年4月26日  共浏览333 次     【字体:  】 

近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周军家参加。 


4月19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赴安宜镇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新民大沟河道整治项目现场、刘堡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河道治理、污水处理等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情况的汇报。部分人大代表、村干部、河道管护人员围绕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推动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更好地治河为民、兴水惠民。陈金荣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河道管理事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事关生产生活生态的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要切实增强做好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化学习宣传。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学习宣传方式,提高针对性、实效性。要压实法定职责。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村居、公民在河道管理中的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要聚焦问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两个《条例》,查找河道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细化工作举措,有序加以解决。要形成治河合力。河道管理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提升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营造河道管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4月16日、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带领第一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鲁垛镇、望直港镇、射阳湖镇、西安丰镇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4月18日下午、19日上午、2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泾河镇、山阳镇曹甸镇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4月15日下午、16日上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存道带领第三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夏集镇、柳堡镇、广洋湖镇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4月17日上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家带领第四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小官庄镇、氾水镇、开发区(黄塍镇)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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