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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1年11月30日  共浏览36079 次     【字体:  】 


11月30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副主任翟士高、吴建志、谢存道,党组成员衡连宝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梅灯昌,县政协副主席周新华及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起草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关于〈宝应县计划生育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决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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