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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1年4月29日  共浏览50565 次     【字体:  】 


4月2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士高、吴建志,党组成员衡连宝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陈国俊、检察院检察长茆小松等列席会议。

关于金融审判工作

近年来,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金融审判工作,提高了金融审判质效,防控了金融风险,为县域经济和金融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就进一步推进金融审判工作,陈金荣强调:一要彰显金融审判鲜明导向。金融审判工作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司法公平正义、严厉打击犯罪的导向。二要加强金融审判源头治理。梳理引发金融纠纷的缘由,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加强重点部位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以制度管事;分析金融审判难题,研究化解对策;建立联合会议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的良好合作格局;加大法律宣传,注重以案释法,发挥巡回法庭作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三要提升金融审判质效。优化繁简分流,缩短审判周期;多元收集财产线索,为调判执行奠定基础;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拓宽金融纠纷解决渠道;提速破产案件审理,防止逃避债务;加强法公联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四要培养金融审判专门力量。选配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法官,配备相对专业的书记员,形成金融审判专门力量;选配民商事经验丰富的法官,成立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加强从事金融审判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的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金融审判工作;结合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工作,强化法纪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8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诉讼促进“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的三个方面,积极担当作为,充分依法履职,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我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在了省市前列。

就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陈金荣要求:一、广泛宣传,提升公益诉讼知晓度。要把公益诉讼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要抓住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主动宣传;新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的公益保护意识。二、突出重点,扩大公益诉讼覆盖面。要继续深耕主板块,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公益保护查短板、找弱项;要稳慎延伸新触角,对安全生产、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进行积极稳妥地拓展。三、联动配合,打好公益诉讼协同战。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高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审判机关要完善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纳检察机关相关要求;行政机关要主动履职,及时移交有关线索,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诉前检察建议;社会各界要主动参与,调动各方积极性,重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着力实施互联互通,各职能部门要保持联系畅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四、配强队伍,推进公益诉讼专业化。要建立高素质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强化教育培训,配齐配强专业办案力量;要善于发挥外脑作用,聘请多方面专业人士助力公益诉讼工作;要加大信息技术运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助力办案效能的提升。五、依法监督,强化公益诉讼保障力。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工作情况的监督;县政府要将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的情况纳入法治考核;要加大财政支持,探索设立公益诉讼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实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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