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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2016)年第 17 号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16年5月17日  共浏览2834 次     【字体:  】 

流水号

51

编号

(2016)年第  17 

届次

十五届五次会议

工交财贸

主办单位

国土局

协办单位

 

案由:关于加强我县工业类土地规范合理开发使用的议案

领衔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杨宏剑

小官庄镇个体私营企业主

18260680888

13701605491

附议人

联系地址或单位

联系电话

刘爱斌

小官庄镇人大主席

13605256990

任成明

县东风圣诞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13905255792

杨荣椿

宝应国税局二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13801440148

陈启云

小官庄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师

13952560506

王尧岭

小官庄镇党委书记

15952529558

徐立田

射阳湖镇姜庄村党支部书记

15005255886

张维民

射阳湖镇四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13813109998

宗昌义

射阳湖镇刁夷村党总支书记

13952543698

闵信华

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13952582666

 

 

 

 

 

 

处理

意见

 

主席团

 

县人大

常委会

 

注:⒈代表提出议案,须有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⒉请一事一案,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具体内容请另附页(A4)


我国的土地资源紧张和缺乏是严峻的现实,依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2007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牌挂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的制度要求。纵观我县目前土地使用现状,还是存在不少违规、不合理开发使用的情况。据本代表实地了解,我县工业类土地基本上是先开发建设,后补出让手续,有“先斩后奏”、“即成事实”的不当行为。

故建议如下:

1、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再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2、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及时了解工业用地的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进度和宗地规模、产业类别、土地使用条件等,保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有效落实。

3、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管理,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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