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3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13日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宝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17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宝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和批准宝应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宝应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宝应县2026年县本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票决2026年宝应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2025年县重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9、通过辞职事项;
10、选举;
11、通过县十七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人选;
12、其他。


